今天有個驚人的新聞
擦防曬竟然會讓化學性防曬成分在血中濃度超標!
其中自由電子報的內容如聯結,大家可以先看看
真恐怖!以後都不能擦防曬了嗎?
先別急
來看看原始文章吧。
這篇文章登在 2019/5/6 的美國醫學會雜誌 (JAMA,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,是聲譽卓著的期刊)
標題是"在使用量最大的情形下,防曬成分的血液中濃度"
如何?聽起來可怕嗎?還好吧。
(不過我可以了解記者下聳動標題的動機啦。如果他們標題都像筆者或醫學雜誌這樣下,根本不會有人點進去看)
讓我們看下去
這篇文章希望了解外用防曬產品後,四種主要化學防曬成分(avobensone, oxybensone, octocrylene和ecamsule)會不會被吸收到血流中,以及在血液中會有多少濃度。
實驗方法是找24位健康受試者,在實驗室的環境中(不是日常生活中,所以不會曬太陽、流汗,皮膚出油也不像平常那麼多)
讓他們擦防曬產品 (2種噴霧、1種乳劑、1種洗劑),然後抽血測上述成分的血中濃度。
擦的量是標準的每平方公分 2 毫克 (2 mg/cm2) (測 SPF 時所擦的量就是這樣)
擦的範圍很大,是全身皮膚表面積的 75%,而且一天擦 4 次,
也就是擦非常大量。
結果發現
四種化學防曬成分在血中的濃度都超過 0.5 ng/ml
(意義是都有顯著的全身吸收,並不是只侷限在皮膚。)
總結
外用大量防曬產品後,主要化學防曬成分會經皮吸收,並在血中達到超過食品藥物管理局規定須做毒理學試驗的濃度,故之後需要有更多的實驗數據來驗證這些成分對人體的影響。
然後,很重要喔,最後一句
"本結果並不表示個人應該停用防曬產品"
"本結果並不表示個人應該停用防曬產品"
"本結果並不表示個人應該停用防曬產品"
很重要所以說三次。
這篇論文的重點,筆者再分析如下:
防曬產品被歸類為"含藥化妝品",所以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規範中,只會審查添加的成分及濃度上限,以及禁止添加的成分,並不會像藥品上市之前,需做一連串嚴謹的試驗證實其安全性及療效。
簡單來說,就是以前認為這些成分吸收後大概只會侷限在皮膚,對人體影響有限,所以規範比較寬鬆。
但是這篇論文證實了其實在大量接觸下,血液中的濃度是不可忽略的,所以需要更多、更嚴謹的毒理學試驗來證實這些成分的安全性。
各位請注意,文中所用的標準 0.5 ng/ml 並不是這些成分的人體容許值
再回到原文
這個數值是所謂 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(TTC)。簡單來說,一個成分的血中濃度如果低於這個值,就認定他全身吸收的比率很低,對人體應該無害。
濃度若超過這個數值,也不一定有害,只是代表有一定程度的全身吸收,需要注意。
所以並不是像新聞中說的超標四百多倍。
0.5 ng/ml 並非這些成分在血中的標準值
事實上,這些防曬成分根本還沒有訂出人體容許濃度。
另外值得注意的是
這個實驗的受試者擦的防曬產品的量真的很大
每平方公分 2 毫克 (2 mg/cm2),有個簡單的定量方式 "茶匙規則"
(The teaspoon rule for applying sunscreen. Arch Dermatol. 2002 Jun; 138(6): 838-9)
臉、頸部要擦一茶匙的量,單側上肢 (上臂加前臂) 是一茶匙
圖片取自網路,若有侵權請告知
如果擦臉、頸部還有兩側的前臂 (一般人常擦防曬的部位,應該很少人會全身都擦防曬),就要兩茶匙,那可是 10 ml
照這個用法,一瓶 50 ml 的防曬乳,5天就用光光了
一般人很難擦到這樣的量 (像筆者自己,一瓶 50 ml 的防曬乳大概可以擦兩個月)
而且還擦全身體表面積的 75%,再加一天擦四次!
根據 rule of nine,頭頸部加雙側前臂,大約才佔全體表面積的 18%
所以合理推估,以一般人早上出門擦一次,適中的防曬量,只擦頭頸部和前臂,防曬成分的血中濃度應該會比這個實驗的數據低很多,可能的風險也低很多。
再退一步說
這篇論文指出化學性防曬成分的安全性還不確定
那其實可以選擇純物理性的防曬產品 (主成分為二氧化鈦和氧化鋅)
這兩個成分目前被認為是相當安全的,而且防曬效果也好。
(關於防曬基礎知識,美的好朋友 Medpartner 有很好的文章可參考,詳見連結)
只是缺點是可能會稍微黏膩一些
最後要強調
防曬很重要,可以預防皮膚癌、延緩皮膚老化、減少黑斑, 好處絕對大於潛在風險。
而且防曬並不只局限於擦防曬產品
實體的防護,如穿長袖長褲的衣物、撐陽傘、戴帽子,戴口罩這些措施都很重要
還有,紫外線過強的時候,像中午 12 點到下午 2 點,最好避免出門。